

今天是:
mobile28365欢迎您
|
非法旅行社一般不叫旅行社,而是以公司、媒体或者各种俱乐部面目出现。他们往往借考察、探险、自驾、主题活动之名从事旅游组团业务,甚至用“AA制不赚钱”和“免费旅游”为幌子招揽游客,其实会通过收取项目培训费、推销本公司产品、诱导客人参与自费项目等方式获取利益。
非法旅行社共同的特点是有公司营业执照但没有旅行社经营资质,游客只须看他们能否出示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即可辨别真伪。由于非法旅游组织者既不缴纳旅行社质量保证金,又不参加全国统一的旅行社责任保险,团队运行也不规范,游客安全得不到保障,更无法合理维权。
譬如,2015年5月15日下午,陕西省咸阳市淳化县发生大巴坠崖事故,造成35人死亡,11人受伤。事故原因是西安某商贸公司为推销保健品,非法组织193位老人赴淳化县2日游,收取每人出游费198元,但该公司租用的一辆无客运资质的报废大客车在下坡时刹车失灵,冲出路面坠崖,酿成惨祸。由于死伤惨重,又无必要的保险,商贸公司和报废大客车经营人均无力赔偿,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。
由此可见,参加非法机构组织的旅游活动风险很大,建议游客不仅要坚决抵制,而且应该积极举报,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及时予以查处。